今日至2022年12月5日,共7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向厅反映情况。
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。
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,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,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,将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: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(运行监测与综合分析处)
电话:020-83135981
邮箱:yxzhc@gdei.gov.cn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
邮编:510030
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2年11月29日
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2024年经济运行数据库服务项目承担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
2022-12-02 11:39 物联网